不合规发票是无法作为扣除凭证的,因此,企业在收到不合规发票的时候一定要找销售方重开发票。当然,在日常操作中也会遇到一些无法补开的情况。此时也无需担忧,按规操作就行。今天,专管元【佛山代理记账】栏目小编就教大家收到不合规发票该如何处理。
一、补开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的,若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应当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补开、换开后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因此,企业取得的不合规发票无法作为扣除凭证,会给企业带来损失,因此必须找销售方重开发票。在此,专管元【佛山代理记账】特别提醒:企业一定要找真实的销售方换开发票,如果原开票方属于第三方,再找原开票方开票,就违反了税前扣除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原则,不能作为甲公司税前扣除的凭证。
二、无法补开的特殊情形
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过程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管元【佛山代理记账】温馨提示,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1、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
(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
2、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
3、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
4、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
5、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
6、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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