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客户问到我司专管元财税【佛山代理记账】资深顾问,丢失增值税普通发票该如何处理?根据《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2019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8号))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丢失普通发票,应区别情况分别处理:
一、可以取得证明时
专管元【佛山代理记账】: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凭发票复印件入账前,复印件上由原件保存单位或者个人在复制件上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原件存于我处”,并由提供人签章。
二、确实无法取得证明时
专管元【佛山代理记账】:确实无法取得证明时,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找佛山代理记账,专业才是硬道理,价格是其次。专管元经得起任何考验,为企业做好每一笔账。我们拥有超12年行业服务经验团队,为企业服务的过程中,能帮企业用足用好税收政策,避免因信息不畅,尽力所限理解不准确,而多交错交税费,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负担。同时,提供的税务咨询、税务筹划等业务使企业达到合理的税负的目的。并可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提出管理建议及财务监控措施,大限度地避免企业因管理不善而在成的经营效益受损,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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