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有十年的限期,但是我们也不能得到十年到了才续展,一般都是提前进行的,那么商标续展需要提前多久呢?如果被驳回怎么办?
商标续展提前12个月申请,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期满后商标局将予以注销。
续展商标注册申请经过商标局的审查核准后,原《商标注册证》被加注发还,并予以公告。但如有商标法律规定不应予以续展的情形,商标局将作出驳回决定。
对商标局驳回续展注册申请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将《驳回续展复审申请书》一份寄送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同时附送原《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和驳回通知,并缴纳评审费。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终局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终局决定核准续展注册的,移送商标局办理续展手续。
任何商标的正在使用人,若是想要继续的使用该商标,就需要提前12个月,先向当地的相关机构提出商标续展的请求。一般来说,此时续展的流程并不像首次注册商标时那么繁琐,只要缴纳了续展费,并能提交书面申请以及其他的相关材料的,那么续展请求一般会被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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