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管理创业者的财税钱包

12年专注工商财税服务

专管,专管你的创业钱包

服务热线: 400-1688-379

加急热线:

    联系我们
    佛山市专管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佛山大道居然之家家博城C座7楼C7000
    服务热线:400-1688379
    加急热线:18820840001
立即咨询

专管元财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系列问答(三)

发布时间:2020-3-10
浏览次数:1846
发布者:专管元

专管元财税消息,为了便利用人单位及时了解掌握政策规定和系统操作,广东税务将陆续推出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系列问答。今天,专管元财税小编和大家继续了解以下问题。


五、享受我省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的企业,2月份已经缴纳了费款,是否可以退费,是否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

专管元财税政策解读:对2月份已经缴纳的社保费,符合减免条件的,可以退费。退费实现“免申请”,由税务机关主动批量发起退费。目前,税务部门正在对2月份已经征收入库,且符合减免政策的单位缴费部分数据,进行审核确认,完成确认后将及时按照规定程序发起退费。各地根据当地的退费资金渠道,由税务部门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退回,原则上退费金额直接退回企业原缴费账号。

专管元财税

六、如果企业享受阶段性免征社保费政策,是否可以不申报缴费?

专管元财税政策解读:不可以。此次阶段性免征社会保险费政策,只是免征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并且执行阶段性减征职工医保政策的地市也只是减半征收单位缴费部分。此外,根据政策规定,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不享受减免,用人单位仍应当按照原有的做法,据实办理增员、减员和申报缴费业务,履行好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义务。适用阶段性减免企业职工社保费政策的用人单位,如果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费款的,应当先办理申报业务,直接享受单位缴费部分的减免,其他未享受减免部分的费款,允许延期至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补缴,补缴社保费不加收滞纳金。


专管元财税,是一家拥有12年工商财税服务经验的代办公司。我们本着“诚信、专业、优质、高效”的宗旨为客户提供服务,愿与广大的新老客户真诚合作、携手共进。


佛山专管元财税官网http://www.zgytax.com

想要了解更多资讯,请与我司专业顾问联系:

服务热线:400-1688-379

加急热线:18820840001



上一篇:专管元财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系列问答(二)
下一篇:商标注册|商标注册人对商标享有8项专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