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管理创业者的财税钱包

12年专注工商财税服务

专管,专管你的创业钱包

服务热线: 400-1688-379

加急热线:

    联系我们
    佛山市专管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佛山大道居然之家家博城C座7楼C7000
    服务热线:400-1688379
    加急热线:18820840001
立即咨询

销售不动产收入50万元,销售货物收入13万元,免征增值税吗?

发布时间:2021-8-19
浏览次数:2294
发布者:专管元

一家批发货物的小公司,属于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7月份,公司销售不动产取得收入50万元(不含增值税,下同),销售货物取得收入13万元。请问公司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吗?

代理记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5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公司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在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因此,按照规定,公司销售货物取得的销售额,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销售不动产取得的收入,应照章缴纳增值税。


想要了解更多资讯,请与我司专业顾问联系:
服务热线:400-1688-379
加急热线:18820840001


上一篇:这六种开票情形,都属于取得了不合规票据,不得税前扣除!
下一篇:关于企业出售不动产发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