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确保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未被他人注册后,商标注册申请人首要的便是确定自己需要注册的商标类别,以保证能在核心商品或服务类别上使用。同时,也要注重在相关类别上的注册,即在类似或有关联性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上进行注册。
《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将商品和服务分成45个大类,其中商品为1~34类,服务为35~45类。申请人在申报商标注册时,必须指明具体的商品名称和服务分类。并且,一份申请书上填报的商品或服务只能限定在一个类别之内。根据申请人的性质和产品,涉及到的类别很多时候不是单一的。比如一家卖化妆品的店铺,就会涉及到3类、5类、35类等,这样做的好处是品牌延伸发展有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