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个体工商户,大家第一反应就是街边的小饭馆、水果店等等,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以个人或家庭为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大多属于个体工商户,由于个体工商户对债务负有无限责任,所以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过,要是因为这样认为个体工商户就不用交税,那就大错特错了。那个体工商户到底该交哪些税?
个体工商户可以是一般纳税人,也可以是小规模纳税人。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第三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若个体工商户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申报的,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正常缴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若个体工商户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申报的,按照税额的50%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可同时享受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若个体工商户选择按一般纳税人申报的,享受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政策依据:《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贯彻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苏财税〔2019〕1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
个体户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分为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核定征收具体又分为定期定额,核定应税所得率、核定应税所得额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