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管理创业者的财税钱包

12年专注工商财税服务

专管,专管你的创业钱包

服务热线: 400-1688-379

加急热线:

    联系我们
    佛山市专管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佛山大道居然之家家博城C座7楼C7000
    服务热线:400-1688379
    加急热线:18820840001
立即咨询

佛山代理记账|小规模纳税人常见问题(六)

发布时间:2020-2-2
浏览次数:1595
发布者:专管元

今天,继续专管元【佛山代理记账】栏目小编继续和大家一起学习小规模纳税人常见问题(六)。


问题14:增值税起征点的规定是什么?

专管元【佛山代理记账】:增值税起征点,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执行。即: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无论是此前对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2-3万元(季度6-9万元)免征增值税的规定,还是自2019年1月1日期将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从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至10万元(季度由9万元提高到30万元),并没有调整增值税起征点。

佛山代理记账

问题15:如果缴纳过税款后专票丢失,按现行规定办理了丢失手续,后续开具了红字专用发票,可以申请退还税款吗?

专管元【佛山代理记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可以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出具工资专用发票后,纳税人可以向主管机关申请退还已经缴纳是税款。


佛山代理记账就选专管元财税,一站式企业工商财税服务,资深团队多对一、价格低、账务清、保密好。


佛山专管元财税官网:http://www.zgytax.com

想要了解更多佛山代理记账资讯,请与我司专业顾问联系:

服务热线:400-1688379

加急热线:18820840001



上一篇:佛山代理记账|小规模纳税人常见问题(五)
下一篇:佛山代理记账|小规模纳税人常见问题(七)